(十四)减轻费用负担。市振兴乡村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受市提升农产品(食品)质量加快发展电商工作组委托,与社会第三方服务窗口联动,为企业提供农产品(食品)质量检测、注册农产品(食品)商标、建立农产品追溯系统、农特产品品牌质量认证、包装设计、农特产品营销推广、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服务,在企业取得相应合格认证和实现相应目标后,除企业自身承担的费用外,其余费用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,由市振兴乡村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第三方机构清算。
(十五)本《意见》从印发之日起实施。
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