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强化对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,我局主动对小作坊提升一个风险等级,增加监管频次。经过风险因素得分核算,拟对辖区62家生产单位风险等级评定出A级4家、B级30家、C级24家、D级4家。根据省局《加强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意见》要求,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者,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,风险等级为D级的生产者,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。
此次风险等级评定工作严格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,评定范围覆盖辖区全部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加工小作坊,风险等级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档,以风险等级情况确定下一年度对该企业监管频次。评定采用静态和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来划定,分值越大,风险越高,监管频次越高。
下一步,我局将严格风险等级频次检查要求,重点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力度,加大督查力度,确保人员、市场“两个安全”。